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3月4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依法处理了一起因占道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日15时许,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景正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民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与一辆摩托车停在一弯道处,越野车左侧车头有擦挂痕迹。 经查,越野车驾驶员李某驾车行驶至景正路一处弯道时,未观察到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违规越线占用对向车道行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由于李某违规占用对向车道引发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2000元的车损费。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遇前方车道有障碍物时,切勿盲目占道行驶,在弯道时,应该提前鸣笛。请广大驾驶员正确选择行驶路线,切勿违法占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