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当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基本上形成社会共识,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喝得少问题不大,殊不知这样也可能因为危险驾驶罪而难逃法律的制裁。 3月2日晚,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五复公巡大队民警在和煦路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男子进行快速检测时,显示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让驾驶员停车熄火,下车接受定量检测。驾驶员张某告诉民警,自己确实喝了一瓶啤酒。 据了解,驾驶员张某当晚和朋友介绍的女子相亲见面。两人一起在鱼嘴某自助餐厅共进晚餐时都喝了点啤酒,而张某只喝了一瓶啤酒,自认为没啥感觉,就提出送女子回家。该女子想着距离较近,加之两人并没有喝很多酒,问题应该不大,便没有多加劝阻,谁知,两人从停车场驾车出发不到1000米就被交巡警拦下。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传唤其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并对张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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