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3月14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二大队联合铜梁区交巡警在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进城方向铜梁服务区开展联合执法时,一辆川A牌照的白色小车驾驶员拒不下车,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并企图冲卡。 执法人员轮番开展说理式执法,宣讲政策、沟通疏导,约10分钟后,该车驾驶员主动提供了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经核实,该车辆和驾驶人已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当天从四川成都出发,送4名乘客去重庆江北机场和重庆西站,但只有1名乘客能提供网约车平台订单记录。 据驾乘人员陈述,驾驶人周某最初通过某平台接了两单共4名乘客,因前往预约上车地点途中走错路加之堵车耽误了半小时余,其中一个订单被乘客取消。因担心利润减少,驾驶人又联系该订单另3名乘客,表示愿意以低于平台网约费用送其到目的地,但再三要求乘客答应“如果路上遇到检查,就说我们是亲戚老表关系,免费坐车”。乘客为了赶时间予以默认。 根据上述驾驶员周某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根据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予以罚款200元,周某表示将守法经营,不再从事违规营运行为。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网约车驾驶员:遵章守纪,合法经营是每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尽义务,交通执法部门将坚持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相结合,强化对网约车及其平台监管力度,并持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全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切实保障驾乘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