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市民李某以为摩托车就是一个“代步车”,可以无证无牌驾驶上道路,近日,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拘留和罚款处罚。 3月15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拦下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民警检查发现,驾车男子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驾车男子李某家住南岸区,在巴南区上班,由于上班单位离家较远,换乘车恼火,几天前,李某在二手市场低价购买了这辆无牌照的二手摩托车代步。当天,李某和朋友邀约一起去两江新区欢乐谷玩耍,便骑着无牌二手摩托车前往,当其驾车来到红锦大道,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法教育时,李某承认,一是抱着侥幸心理,二是懒得去上牌和考证,结果,严重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渝北警方对李某的无证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不悬挂牌照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二手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万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