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 )大多数驾驶人都知道,一心不可二用,莫要边开车边看手机。但就在前日,老驾驶员田某边开车边拿出手机刷朋友圈,一时分心,追尾前车,导致两车受损,不仅耽误了上班,还要赔偿4万多元车损费,田某特别懊悔。 3月17日上午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同茂大道的同茂大桥上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民警在接警后火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越野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前后停放在中间车道,被追尾的越野车车尾变形凹陷,后车车头受损严重,白车引擎盖撞变形,车头零部件裸露。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对两名司机进行检测,排除了其酒驾和毒驾的嫌疑,随即对事故原因开展了调查。
经查,后面的白色轿车驾驶员田某像往常一样开车上班,当车子行驶到同茂大桥上时,由于是早高峰时段,车流量较大,车速较慢。他便一手掌握方向盘,一手拿出手机翻看微信朋友圈,越看越投入,全然忘却自己还在开车。就在他眼盯朋友圈时,前方路口红灯亮起,车辆都减速刹车等候,可田某却还踩着油门前行,突然“砰”的一声,车身一阵猛烈震动,田某赶紧狠踩刹车,但车祸已经发生了。 事故是田某分心驾驶造成的,田某负事故全责,承担事故造成的两车车损4万余元。民警对田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违法行为的田某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时使用手机、弯腰捡东西、喝水进食等与驾驶无关的动作,会分散注意力,容易忽略对路况的观察和对车辆的操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行车上路,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杜绝使用手机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