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高建 秦亚)3月21日,重庆某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将写有“明察秋毫,公正严谨”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寄到石柱县法院黄水人民法庭,由衷地表达对法官高建的感谢。 据了解,重庆某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原告)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因建设工程事宜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当事人双方事先未签署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重庆某联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办理了简单的收方结算,总承包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认可与重庆某联钢结构有限公司产生合同关系,不同意支付工程款。承办法官高经庭审查明,最终判决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重庆某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工程款。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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