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纯金)无证驾驶害人害己。近日,在洗车场打工的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 3月14日11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王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不认责还骂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调查,王某一直赋闲在家,近日,他为增加家庭收入,便在重庆某洗车场找了一个洗车工作。王某上班第一天,就因天气晴好,来清洗的车辆较多,洗车场外横七竖八停了不少等待清洗的车辆,挡住了出入口。王某见状,便自告奋勇的去帮忙“挪车”,可是,王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根本不会驾驶,他爬上一辆挡道的轿车,刚一启动踩油门,轿车便“轰”的一声冲出去,撞上了另一辆等待清洗的轿车,将其左侧车门撞凹。被撞司机李某刚开口问情况,就被王某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责备李某没把车停好,撞了该遭。李某气不过,选择了报警。 民警判定王某因未注意行车安全和无证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王某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拒绝赔付,由王某自费承担两车的维修费用,共计2000元;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无证驾驶的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5天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先到正规的培训机构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并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