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执法轨道交通二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北广场附近开展巡查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遂对该车进行检查。经了解,乘客与驾驶员互不相识并约定车费,且该车疑似无证经营,执法人员立即将驾驶员、乘客及涉案车辆转移至重庆北站北广场负一楼开展调查。 经查,驾驶员刘某驾驶该小型普通客车搭载1名乘客,从重庆江北机场途经重庆北站到四川省泸州市,双方约定车费为150元。刘某不能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得知执法人员要对涉案车辆实施扣押并其面临5000元行政处罚后,刘某立马开始撒泼,佯装瘫倒在询问室沙发上,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询问,拒绝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并趁执法人员不注意撒腿就跑。 执法人员随后电话联系刘某,告知其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逃跑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同时向其宣传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危害性。在执法人员耐心的法治宣传下,驾驶员刘某回到询问室,主动承认了其违法事实,并心甘情愿接受了行政处罚。 来源: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执法二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