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鹃)渝北区龙溪居民李某在聚餐饮酒后,仅仅因为“懒得等”代驾,不顾自己醉酒强行驾车上路,途中被渝北交巡警查处,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3月17日晚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松牌路开展酒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越野车行驶缓慢、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迅速指挥其靠边停车,对该车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检查。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驾驶车辆的男子满脸通红、神色慌张,面对民警的询问言语混乱、词不达意。民警迅速对该名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其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经查,驾驶员李某当晚在江北区某饭店为母亲庆祝生日,期间大量饮酒。聚餐结束后,李某在饭店门口寻找代驾,可因为当时代驾业务较为繁忙,李某等待片刻后也没有找到代驾,于是自己逞强驾车上路,行驶至松牌路被民警查处。 经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4.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已对其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