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钟文科)4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处置南山立交至盘龙立交路段两车追尾”的处警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 经调查,4月2日14时许,张某家属临时有事,安排张某送其小孩上学。虽然张某因酒驾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但他认为一般情况不会被查,驾车送小孩方便,于是便怀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千算万算没算到在同一车道内被追尾,最后还被交巡警逮个正着。 张某的行为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处以罚款1000元。 经过交巡警的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和教育,张某惭愧地低下了头,并向交巡警承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开玩笑。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乘人员珍惜生命,珍惜家人,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