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驾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是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避免发生事故。近日,满某因驾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未仔细观察路况,加速抢行,其将承担两车车损2000余元和对方驾驶员医疗费用1000余元,如此后果得不偿失。 4月5日上午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仙桃街道风华路与嘉业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现场有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发现,一辆摩托车侧翻在地,驾驶员腿部轻微伤;另一辆越野车车头损伤,车灯碎裂。民警立即打电话通知120,并指挥交通,维护秩序,并配合医务人员送伤者前去医院救治后,开展事故调查。 经查,事故是越野车驾驶员满某未观察、未减速、抢行路口所致。当时,满某驾车行至风华路与嘉业路交叉路口处,发现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其他车辆,便加速抢行路口,结果与正常直行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受轻微伤。 满某通过路口,没有减速观察,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车车车损及陈某的医疗费用共计3000余元。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满某进行了记分罚款处罚。 交巡警提醒:“宁停三分,莫抢一秒。”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时减速慢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管控的路口时,更要仔细观察周边路况,切勿抢行,须知欲速则不达。切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