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前车负全责

时间: 2023-04-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78

  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开车千万不要跟太近。近日,市民张某驾车急着回家,途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车减速时没刹住车,引发了追尾事故,负全责。

  4月3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210国道木耳镇学堂村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棕色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行车道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随后,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经查,该事故是由于棕色轿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驾驶员张某下班后,心急回家,一路上开得又快又急,当行驶至学堂村教练场路口时,前车在路口前减速,并亮起右转向灯准备右转,而张某因速度快,跟车距离太近,前车刹车后,他来不及踩刹车,就追尾撞上前车。

  因这起事故是张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造成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两车车损共计2千余元。民警对张某进行批评和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张某处以200元罚款。

  交巡警提醒,开车时一定要匀速慢行,要保持跟车距离,并集中注意力,切不可开快车,紧随前车而行。只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才能安安全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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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前车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开车千万不要跟太近。近日,市民张某驾车急着回家,途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车减速时没刹住车,引发了追尾事故,负全责。

  4月3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210国道木耳镇学堂村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棕色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行车道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随后,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经查,该事故是由于棕色轿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驾驶员张某下班后,心急回家,一路上开得又快又急,当行驶至学堂村教练场路口时,前车在路口前减速,并亮起右转向灯准备右转,而张某因速度快,跟车距离太近,前车刹车后,他来不及踩刹车,就追尾撞上前车。

  因这起事故是张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造成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两车车损共计2千余元。民警对张某进行批评和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张某处以200元罚款。

  交巡警提醒,开车时一定要匀速慢行,要保持跟车距离,并集中注意力,切不可开快车,紧随前车而行。只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才能安安全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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