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违法车辆所属公司称因运营困难,无法缴纳罚款,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二大队好心帮其办理罚款分期缴纳,哪知该公司分文未缴,还一直想方设法逃避处罚,高速执法部门最终将该案件移送法院。近日,面对强制执行,该公司终于老老实实交了罚款。 2022年5月28日午夜,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G5515张南高速袁驿收费站,对四川某物流公司所属一川牌大件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行驶路线与其办理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上规定的路线不符。经详细调查取证,该大队对其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1500元罚款。 面对详实的证据,当事公司承认违法事实并接受处罚,但称公司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申请减轻处罚。虽然不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条件,但该大队考虑到其实际困难,帮助办理了罚款分期缴纳,以减轻负担。哪知这是当事公司的缓兵计,只为转卖当事车辆争取时间,后并未按时缴纳罚款。 面对执法人员的催告,该公司还扬言绝不缴一分钱,并称已经把车卖了,以为这样执法人员就无计可施。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为维护法律尊严,该大队按照非诉执行程序,将该案件移送梁平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处罚结果得当,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随后,该公司账户被依法冻结。 近日,当事公司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慌了神,立即派专人到梁平缴纳了罚款,并接受相关普法教育。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该大队也将进一步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闭环,切实维护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