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陈玉文)男女协议离婚后,因为探视女儿的问题闹上了法庭。近日,璧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庭审过程中融入家庭教育指导环节,向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心理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男子蒲某与蔡某几年前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可以探视两次。之后两年时间,双方相互配合探视,整体履行情况较好。但蒲某有了新女友后,双方因为探视孩子的方式、时间等屡屡扯皮。最严重的一次,蒲某的“现任”与“前任”当着孩子的面厮打在一起,还闹进了派出所。 最终,男方选择阻止女方探视小孩,女方故诉至璧山区法院,要求男方继续按离婚协议约定每月配合探视小孩两次。 案件办理中,璧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特邀情感心理咨询师对双方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收入情况、教育背景等作了深入地调查分析,找到双方矛盾爆发的深层次原因,并制作书面调查报告提交法庭作为参考。 庭审中,璧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创新机制,在庭审中融入家庭教育指导环节,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由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双方当事人提出建议:“请你们明白,孩子是因为你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让所有亲人的‘爱’呵护她健康成长是你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双方听后低头陷入沉思,对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给小孩造成的不利影响,双方已然明了。这时,法官助理当庭向双方发放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督促双方关注小孩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由男方积极协助女方探望子女,相互配合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科学、依法带娃。
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璧山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围绕司法服务社会大局,不断创新和完善“适老机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着力高效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强有力的司法力量共同守护好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