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舒肖鹏)众所周知,机动车的号牌相当于机动车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但总有人无视号牌的重要性,违规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受到处罚,近日,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就查获了一起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湛普公巡中队在湛普执法服务站开展摩托车综合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到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一眼看出这辆三轮车悬挂号牌方式有些奇怪,号牌的第一排被遮挡住,只露出第二排的字母、数字。随即,民警询问当事人彭某情况。据彭某讲述,这副车牌是他以前二轮摩托车的,而这辆三轮车是他刚买来的,目前还没有上户。
后经核查,驾驶人彭某的驾驶证为E照,不能驾驶三轮车,已构成准驾不符,同时由于彭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还构成套牌。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彭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0元,收缴号牌,暂扣车辆的处罚。 丰都警方提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遇突发情况往往不能正确处置,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切莫以身试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