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面对“老赖”规避执行、行踪不定这一难题,重庆市潼南区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配合,不远千里擒获“老赖”。 2014年12月,初某、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某粮食收储公司以收购玉米的名义,共同向重庆市潼南区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借到货款702万余元。2018年4月,因初某、通辽市某粮食收储公司仅归还了部分借款本息,某公司遂将二者诉至潼南区法院,该院判决初某、通辽市某粮食收储公司共同偿还某公司借款本金420万余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潼南区法院经过走访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初某的下落,也未发现初某、通辽市某粮食收储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近日,潼南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初某驾驶着其妻夏某的奥迪车出现在贵州省遵义市。为防止初某再次玩起“躲猫猫”,潼南区法院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与潼南区公安机关共同“寻人”。法院执行局干警及公安民警6人紧急启程,前往贵州省遵义市。公安民警充分发挥“查人找物”优势,运用公安侦查手段掌握到初某行踪。经过三天两夜的查控跟随,干警们终于在山西省忻州市寻得初某,并于次日将初某拘传至法院。 在法律的威慑下,初某如实向潼南区法院申报了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针对初某未申报财产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5日的处罚。初某新申报的车辆、房屋均已进入司法处置程序。 此次“法院+公安” 联动执行,成功拘传了被执行人,有效破解执行“找人难”,提高了执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