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近期,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五大队通过数字执法室大数据筛查发现,一辆渝籍小型轿车在永川区松溉镇至江津区石蟆镇之间高频通行,月均通行达140余次,涉嫌非法营运。 执法人员通过前期摸排得知,该车驾驶员黄某家住江津区石蟆镇,长期在江津、永川两地从事非法营运。近日上午9时30分,该大队联合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交通执法江津区支队在石蟆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时,执法人员在石蟆收费站查获黄某驾驶的渝籍高频通行车辆,当时车上载有4名乘客。 开始,黄某并不承认其违法行为,只说是帮工厂运输的工人,并未向乘客收取费用,乘客也以有事着急走等理由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 面对此种情况,执法人员以驾乘人员彼此之间不熟知为突破口,分别对驾驶员、乘客进行普法劝导,在取得乘客信任并答应配合调查后,驾驶员黄某在事实面前最终承认了其非法营运的事实。 经查,该车曾在2022年8月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被五大队查处过,目前该车因涉及“未经许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依法处罚两次”,依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五大队将相关案情移交高速交巡警江津大队,对驾驶人黄某进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乘坐正规合法营运的车辆,拒乘“黑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黑车”,彻底铲除“黑车”生存的土壤,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