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交巡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时间: 2023-04-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19

  本网讯(记者 杨雪)为严查严治各类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巩固、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即日起至12月31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类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一是噪声类交通违法行为:禁鸣区鸣喇叭、非法安装警报器、特种车违规使用警报器、超速;二是闯禁类交通违法行为: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高排放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行驶、机动车违反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机动车尾气冒黑烟,驾驶报废车或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四是机动车扬尘污染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

  江北区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警方将紧盯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路段以及近两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区域,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生活环境。警方还将严把“源头关”,对环保检测不达标、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尾气排放定期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头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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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交巡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本网讯(记者 杨雪)为严查严治各类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巩固、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即日起至12月31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类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一是噪声类交通违法行为:禁鸣区鸣喇叭、非法安装警报器、特种车违规使用警报器、超速;二是闯禁类交通违法行为: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高排放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行驶、机动车违反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机动车尾气冒黑烟,驾驶报废车或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四是机动车扬尘污染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

  江北区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警方将紧盯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路段以及近两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区域,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生活环境。警方还将严把“源头关”,对环保检测不达标、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尾气排放定期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头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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