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鹃)家住江北区的李某在与网上结识的朋友见面聚餐唱歌后,本已请来代驾,但太过兴奋认为“自己行”,不仅没有吸取前次酒驾的教训,仍然酒后驾车上路,被交巡警查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4月27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在红锦大道天龙路路口开展酒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行驶缓慢、犹犹豫豫,形迹十分可疑,民警迅速指挥其靠边停车对该车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检查。 检查中,驾驶员满脸通红、神色慌张,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更是言语混乱。民警迅速对该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系统查询,该驾驶员并非“初犯”,早在2016年8月份就同样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九龙坡警方查处过,这次被查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可谓是“屡教不改”。 经查,驾驶员李某当晚因与网上结识的朋友见面,聚餐后又到KTV唱歌,期间喝下数瓶啤酒。结束后,李某请来代驾驾驶自己的车辆送朋友回家。送完朋友后,就在代驾员准备送李某回家时,李某觉得自己很清醒,于是自己逞强驾车上路,途中被民警查获。 由于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被处罚款,且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并面临拘留、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