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张某在饮酒后不顾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的的事实,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张某因涉嫌多项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 5月6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在龙骏大道开展酒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有酒气。经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42mg/100ml,张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张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涉嫌无证驾驶。 经调查,张某当晚聚餐时饮酒,聚餐结束后,张某觉得没喝多少,也忽略自己驾照已被注销的事实,驾驶摩托车上路,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