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依法处理了一起路口未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帅某被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两车维修费用。 5月9日凌晨1时许,渝北区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福畅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出租车与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路口处,车身均有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此次事故是出租车驾驶员帅某通过路口时未让行所致。当日晚,帅某驾车沿和安路行驶至福畅路路口时,在未仔细观察路况的情况下,直接驾车驶入路口,与正常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帅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民警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两车车损费4000余元。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经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时要随时注意察看路口情况,减速慢行,自觉做到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