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俊)近日,市民小罗为了赶时间抢黄灯,直接追尾了前方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造成车损人伤。小罗承担1.5万余元的赔偿,还受到交巡警处罚。 5月14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观月北路发生了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一辆网约轿车受损严重,事故还造成人员受伤。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120一同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达到现场后发现,网约轿车横摆在马路上,车前部撞出一个大窟窿,发动机内的机油洒落一地,网约车整个前轮胎直接嵌入了前方重型货车的翼子板下,整个车头严重损坏,安全气囊弹出,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带,软组织受挫伤。 民警救护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后,随即开展事故调查。 经查,网约车驾驶员罗某为了抢单,一路上风驰电掣,当行驶到观月北路一路口时,前方刚好出现黄灯,一辆重型货车刚刚通过路口。罗某为了抢时间,猛踩油门,企图趁黄灯时间,通过路口。谁知,前方货车见黄灯闪亮,突然减速,驾车冲过来的罗某减速和躲避不及,竟然一头撞进货车“屁股”。巨大的撞击力使网约车车头爆开、安全气囊弹出、罗某脸部受到撞击。 民警对罗某开快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罗某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引发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负责两车的维修费和医药费共计1.5万余元。同时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罗某处以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示:不能为了赶时间,抢业务,就不顾交通规则,不不顾交通安全,吃亏的是自己,损害的是别人。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抢时间,不如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