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近日,江某驾驶渝籍牌照的网约车在渝蓉高速公路因线下揽客被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查获。考虑到江某是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江某能积极配合整改和接受教育,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执法人员在对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后,未予以行政处罚,要求江某签订了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执法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于近期集中开展网约车首次线下揽客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施精准拦截,从4月12日至5月10日,累计查处网约车首次线下揽客违法行为11起,要求驾驶员签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11份。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被查获的网约车均存在线下揽客的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考虑到这些车辆均为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驾驶员也能积极配合整改和接受教育,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执法人员在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后,未予以行政处罚,要求驾驶员签订了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针对这种“首违免罚”的执法方式,涉事驾驶员均表示十分人性化,既减轻了负担,也起到了安全教育和消除隐患的作用,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向线下揽客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