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姿延)5月14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在沙草路进行车辆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当日14时许,民警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见到有警察在检查过往车辆,驾驶员掉头就要逃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经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将其带回队部调查。其抽血化验结果为121mg/100ml,该驾驶员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渝北警方立案调查。
经查,当天中午,邓某因朋友相邀去渝北区古路镇一餐馆吃午饭,期间喝了2两白酒。吃完饭后,邓某又在馆子看朋友打了一会儿麻将,觉得自己的酒精已经消化了,便抱着没得民警检查的侥幸心理,不听朋友劝阻,大着胆子骑着摩托就去上班。没料到,他驾车行驶不到2公里,就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检查发现,邓某根本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还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邓某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邓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还面临5日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严禁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此外,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触觉、视觉、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驾驶员驾驶,极易造成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