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陈玉文)近日,璧山区法院审结一起侵害民营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件,起因竟是应聘失败。 原来,璧山区某酒店因工作需要招聘数名厨师,张某应聘厨师未成,心生不满,便冒充消费者在某网站散布“璧山某酒店使用问题食材欺骗消费者,做出来的小煎鸡是臭的”“来凤鱼是发麻的还带苦味”等不实信息,两天内该消息浏览量就达3万多次,给酒店带来了一系列损失。该酒店将张某起诉至璧山区法院,但张某似乎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酒店的权利,法官会如何处理? 据了解,在张某发布该不实消息后,原本已在该酒店下订的客户纷纷要求退订。酒店经营者认为,张某的行为损害了酒店的名誉权,且给酒店造成了损失,于是将张某起诉至璧山区法院要求张某立即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璧山区法院法官介绍,受理这个案件后,在庭前与张某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张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他承认自己以化名的形式在网站发表了上述不实言论,但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承认就查不到自己头上,也没有想到会给原告造成如此大的损失。 经过法官的耐心普法,张某逐渐认识到其做法侵犯了商家的名誉权,愿意道歉并配合酒店在该网站以及璧山本地报纸上刊登道歉信,澄清事实,还商家清白。 经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酒店考虑到张某的经济条件和诚恳道歉的态度,放弃了要求张某支付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