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驾驶员孙某因酒后驾车被查处后,不但没有吸取教训、杜绝再犯,还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酒驾上路被查,其将面临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5月25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孙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孙某在2022年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 孙某交代,当晚,其驾车前往黄泥磅一家餐馆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两瓶啤酒。聚餐结束后,孙某觉得回家只有5分钟的车程,应该不会被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车刚开出几百米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孙某再次酒驾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面对更严重的处罚结果,孙某后悔莫及,表示这次一定吸取教训,不再酒驾。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告,时刻对自己敲响警钟,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拒绝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