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黄某没有驾驶证,还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了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 5月29日晚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在轩龙路开展酒驾整治,民警拦住一辆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酒气熏天,经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5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核实时发现,这位叫黄某的摩托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其在2012年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罚过,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 黄某称,自己之前取得了E照,但是因为酒驾被查处,记满12分后,觉得科目一考试非常吃力,就放弃了满分学习,驾驶证一直处于扣留状态也无法年审。由于驾驶证长期逾期未年检,就被依法注销了。最近,黄某觉得在家闲着没事,就到山上开荒种菜。由于住家距离菜地有一段路,步行来回不方便。于是,黄某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代步。黄某平时有晚饭喝酒的习惯,当天晚上吃晚饭时,就如往常一样在家喝了二两白酒。喝完酒之后,黄某准备到菜地里去摘点菜贩卖,便驾驶摩托车搭载妻子前往菜地。没想到刚行驶几百米,就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诫他不能为了一时方便就不顾法律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黄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证驾车和酒后驾车,都是严重违法行为,都极不安全。希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出行不能光图方便,也要考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