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娟)近日,驾驶员罗某为了给孩子庆祝“六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 6月1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在龙山大道设卡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轿车驶入检查站。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罗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车后排座还坐着一个小女孩。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罗某的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6月1日当天,罗某带着女儿和朋友的孩子庆祝儿童节,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聚餐结束后,罗某觉得喝得不多,离家也近,便带着孩子驾车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罗某后悔不已,表示给娃儿树立了一个反面的“榜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罗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勿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