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近日,涉嫌驾驶货运车辆强行冲关偷逃通行费的几名当事人到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缴纳了行政处罚的罚款,接受了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并将偷逃的通行费全数补足。 2023年3月14日18时20分许,一辆河南省新乡市某货运公司的豫GEXXXX号货运车辆在G5021石渝高速石柱西收费站准备上道时,驾驶员见ETC无人收费站闸机的抬杆可以人为移动,便伙同同行人员,人为将闸机抬杆破坏,强行冲卡驶上高速公路,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 次日凌晨3时15分,同为该货运公司的另一台豫GDXXXX号货运车辆采用同样的方式,也在G5021石渝高速石柱西收费站冲卡上道,偷逃通行费用。 执法人员在数字执法室进行网络巡查执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通过现场勘察、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和涉事车辆通行数据,执法人员迅速锁定冲关车辆信息及所属货运企业,并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强行冲卡的;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该货运企业作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作出的催告通知,该货运企业最终配合执法人员完成了案件的一系列调查取证,并在6月上旬缴纳了行政罚款,至此,货运车辆连续冲关偷逃通行费一案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