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 盼 记者 杨 雪)近日,璧山区法院民二庭联合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成功调解2起劳动争议裁审关联案件,这也是璧山法院成功运用“裁审衔接机制”化解纠纷的一次成功实践。 57岁的四川省合江县白鹿镇居民吴某和丈夫詹某在重庆某精密电子公司打工。2022年6月1日早上7点21分左右,吴某和詹某在车站等候公交车去公司上班时,偶遇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货车驶上人行道将夫妻俩撞伤,二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詹某因伤势太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耻骨、腓骨、肋骨等也多处挫伤,失去丈夫的吴某悲痛不已,家庭又失去了经济来源,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这个普通家庭的平静,也让吴某英陷入了精神和生活压力的双重打击。痛失亲人后,吴某认为自己和丈夫是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应认定为工伤,重庆某精密电子公司应当承担工伤待遇赔偿责任。 2022年9月19日,经璧山区社保局、璧山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吴某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吴某于2022年6月1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因吴某受伤时已达退休年龄,应由重庆某精密电子公司承担工伤主体责任。但重庆某精密电子公司拒绝赔付吴某任何费用,吴某经仲裁程序后向璧山法院起诉。 璧山法院法官丁朋周收到案件后,详细分析了案情,十分同情吴某的遭遇,表示尽最大努力帮助吴某拿到赔偿。法官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到,吴某及其其子女已向璧山仲裁委主张詹某因工伤死亡的赔偿,目前该案尚在仲裁审理阶段。 法官还发现,为了逃避支付吴某夫妇的工伤待遇,重庆某精密电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某已悄悄将公司注销了。于是,法官决定一方面联系仲裁委一并化解吴某夫妇的案件;同时找到重庆某精密电子公司的两个股东曾某、何某做调解工作,争取让吴某尽快拿到赔偿以解燃眉之急。 2023年6月6日上午10点半,璧山法院民二庭法官丁朋周和璧山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牟欢一道到“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共同对这2起裁审关联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如图)。
经过法官和仲裁员1多小时的调解,曾某认识到自己注销公司后不但不能逃避法律责任,而且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应当对吴某夫妇的工伤待遇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在“法院+仲裁委”的联动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由曾某对吴某、詹某各自赔偿6万元,曾某当场兑付了现金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