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川 文川)“感谢党委政府为我们组保住了这片古树林!”近日,村民代表高兴地对文川说。 事情还得从两棵古树说起。酉阳县李溪镇思泉村8组位于贵州省沿河县晓景乡和酉阳县南腰界镇交界处,这里居住了近120户以李氏为主的居民。在进入该组村口的道路两旁,有两块近60亩的风景林。林内有酸枣、香叶树、楠木等为主的300余株乔木古树,树龄大多在百年以上,树林四季常绿、花木飘香。2022年,村民李某进为了修建房屋,砍掉两棵古树,并强行占用古树林地。其声称该林地属于自己承包的,古树应为自己所有,并出示了林权证。而村民李某龙和其他几户人家同样声称该林地属于自己的承包地,也出示了林权证。 为了防止矛盾纠纷恶化,李溪司法所、李溪镇调委会、思泉村调委会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多次走访调查,了解案情,厘清林地的事实真相。 原来,该林地在土改之前属于李某龙的祖父管理使用,1980年6月林地下户前,以李某龙父亲为代表的李氏二十多位村民,为了保护该林地,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林地属于李氏风水古树,任何人不得侵占和损坏。而1983年实行林地责任制时,李某龙的父亲、李某进的父亲和其他几户李氏居民自毁约定,擅自填写在自家的林权证上。1997年1月,以李某龙父亲为代表的近40位村民在原李溪区林业站、天山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再次作出该林地属于李氏风水古树,并制定了相关保护条约。2009年,李某龙等几户居民在林地确权时,私自将该林地填写在自己的林权证上。 掌握大量有力有效的证据后,联合调解工作组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伊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就《林木林地处理办法》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通过循序渐进的点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不厌其烦地从民风民俗、村民自治规定作引导,摆事实讲证据,几经周折,李某龙几户自愿将填写在林权证上的风水林地交由李氏族人共同所有,一起积怨得以顺利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