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密)近日,李某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严罚。 6月7日夜间,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进行路检路查工作时,拦停一辆无牌摩托车。驾车的是年轻男子,试图逃跑。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检查,男子含糊其辞,一会称有车牌、一会称驾驶证放在家中未带。为查明真实情况,民警当即对摩托车的大架号和男子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查发现该男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该车没有取得相应的牌照。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扣留,将男子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李。据李某交代,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他购买了这辆摩托车代步。但摩托车没有登记上牌,李某没有考取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当场对李某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对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牌无证的机动车是不能上公路的,驾驶摩托车,一定要考取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按规定悬挂号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守法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