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老刘非常犟,不听家人劝阻,执意酒后驾车上路,结果因再次饮酒驾驶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及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6月17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洛碛镇花园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查获一小轿车驾驶员涉嫌酒驾。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他的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这名驾驶员姓刘,于2022年11月因酒驾被查处过,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驾驶。 据刘某交代,当天他与朋友在镇上某餐馆聚餐,期间喝了两杯啤酒。吃完饭休息了一小时后,便准备驾车回家。他爱人知道他喝了酒,并且酒驾有过前车之鉴,再三劝他不要驾车,可他没有听,认为自己没有喝好多能够开车回家,便执意驾车上路,结果刚行驶几百米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刘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及行政拘留3日处罚 交巡警提醒:不管酒喝多少、酒量大小、驾车距离远近,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都要谨遵喝酒不开车、严禁侥幸驾车上路。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生,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