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俊)近日,驾驶员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他的理由竟是因妻子没戴眼镜看不清路,所以只能自己驾车。而这个理由却不能成为其违法“开脱”的借口。 6月18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桃源大道开展酒驾检查时,一辆棕色轿车缓缓停下,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刘。据刘某交代,当天,他和妻子去石鞋镇岳父家吃饭,说好回程的时候由妻子开车,他就放心大胆地喝了一瓶啤酒。哪知回程时,天已经黑了,老婆又是个近视眼,还忘记戴眼镜,看不清路。刘某认为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开车回家没问题,便决定亲自上阵,结果刘某刚驾车驶入桃源大道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刘某处以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兴,导致发生追悔莫及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