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龚 荣) 近日,市三中法院就市检察院三分院诉周某、胥某、肖某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组织诉前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据悉,该案系我市首例通过诉前调解结案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市检察院三分院在起诉书中认为,3被告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明知其在长江茶壶碛水域清障作业期满,却未经行政机关许可继续在此处开采砂石,且擅自在长江茶壶碛水域清障范围外的盘子石等区域开采砂石,其违规开采砂石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三分院将3人起诉至市三中法院。 庭审前,市三中法院“老马工作室”联合“一庭两所”向被告等人解释非法采矿的行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最重要是对生态环境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周某等3人都表示今后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能见小利而忘大义。 当庭调解中,市三中法院“老马工作室”驻院调解员当庭再次引导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进行调解,被告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承担非法开采砂石行为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8.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