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午休时追逐受伤 自身被判担次要责任

时间: 2023-07-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51

  本网讯(通讯员 朱 倩) 7岁的明明与8岁的轩轩(皆为化名)是重庆市大足区某小学的同班同学。某日中午,两人在追逐打闹过程中,明明先冲进教室后将门关上,导致轩轩在紧随其后跑入教室的过程中被碰撞受伤,班主任立即将轩轩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通知了家长。轩轩此次受伤产生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事后,由于各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轩轩的监护人遂诉至大足区法院,要求明明及其监护人、所在小学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对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明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没有辨别能力,对损害的发生也不存在故意,但因明明的行为是导致轩轩受伤的根本原因,存在明显过错,因此明明及其监护人应对轩轩所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责任。而轩轩在事故发生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事物有一定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其与明明互相追逐、遇到明明关教室门时不能立即停止处理突发情况,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该小学在本学期开学时,安排了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传达了严禁追逐打闹和在校园内疯跑,不推挤,不玩闹开门、关门等要求,本事故发生在午间休息时间,轩轩受伤后老师也及时采取了送医和通知家长等措施,学校已尽到了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

  法院结合明明、轩轩在本次事故中过错责任的大小,确认明明对轩轩的损失承担65%的责任,轩轩自己承担35%的责任,该小学不承担责任,遂依法判决由明明及其监护人赔偿轩轩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驳回轩轩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宣告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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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午休时追逐受伤 自身被判担次要责任

  本网讯(通讯员 朱 倩) 7岁的明明与8岁的轩轩(皆为化名)是重庆市大足区某小学的同班同学。某日中午,两人在追逐打闹过程中,明明先冲进教室后将门关上,导致轩轩在紧随其后跑入教室的过程中被碰撞受伤,班主任立即将轩轩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通知了家长。轩轩此次受伤产生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事后,由于各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轩轩的监护人遂诉至大足区法院,要求明明及其监护人、所在小学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对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明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没有辨别能力,对损害的发生也不存在故意,但因明明的行为是导致轩轩受伤的根本原因,存在明显过错,因此明明及其监护人应对轩轩所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责任。而轩轩在事故发生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事物有一定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其与明明互相追逐、遇到明明关教室门时不能立即停止处理突发情况,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该小学在本学期开学时,安排了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传达了严禁追逐打闹和在校园内疯跑,不推挤,不玩闹开门、关门等要求,本事故发生在午间休息时间,轩轩受伤后老师也及时采取了送医和通知家长等措施,学校已尽到了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

  法院结合明明、轩轩在本次事故中过错责任的大小,确认明明对轩轩的损失承担65%的责任,轩轩自己承担35%的责任,该小学不承担责任,遂依法判决由明明及其监护人赔偿轩轩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驳回轩轩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宣告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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