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罗皓骏) 家住璧山区的龚某某与熊某某夫妻将自家危房改造工程承包给刘某某施工,不料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伤者因为未拿到赔偿款与龚某某夫妻产生纠纷,并将其起诉到法院。一边是寻求赔偿的伤者,一边是拿不出钱的被告,此案该如何解决才能实现共赢呢? 经了解,在房屋在施工过程中,刘某某让工人将房屋改造所需的钢筋吊上二楼后倚靠在原房屋墙壁上,致使墙体受力不均垮塌,垮塌墙壁砸下造成在墙后空坝打牌的孙某等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伤者孙某在治疗出院后,因迟迟未能拿到赔偿款,无奈之下选择向璧山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璧山法院承办法官弋柯认真研判案情,考虑到垮塌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较大,本案又系该事故引发的第二件关联案件,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后续系列案件化解具有示范性效果,故法官决定尝试利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开庭当天,双方刚一坐下,就开始了争执。孙某情绪激动,龚某某夫妇也直道委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情特殊,法官弋柯立即调整思路,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逐一做起双方思想工作。同时,因本次垮塌事故致伤而引发的另一件损害赔偿纠纷已经作出裁判,法官便拿出该份判决,对孙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孙大姐,你看看,人家施工的时候是拉了警戒线的,明知道墙那边在危房改造,你们还在墙这边打牌,是你们疏忽大意了,在另外一个案件中伤者自己也承担了一定责任的。”同时,对龚某某夫妇和刘某某,法官语重心长地规劝:“我知道你们比较困难,但是就像上份判决已经查明的,刘某某不具备建筑资质,你们选人存在过错,还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 “刘某某,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赔偿项目和标准你也很清楚了,我们不能逃避,积极赔偿伤者损失,获得对方谅解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原、被告双方听后,态度有所缓和,都表示愿意各让一步。于是,法官趁热打铁、因势利导,让助理制作调解笔录,经过法官团队的不懈努力,当天下午5点,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并履行,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