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可驾驶员王某跟副驾驶位置的朋友吹牛时,没看清路口交通信号灯,竟然闯红灯抢行,结果,撞上一电动车,致使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王某负全责,赔偿所有损失,受到交巡警处罚。 7月9日上午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仙桃街道桂馥大道与福畅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两车受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发现一辆黑色丰田小轿车与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轿车车头损伤;电动车侧翻驾驶员受伤倒地。
经查,事故是王某驾驶黑色轿车闯红灯抢行路口所致。事发时,王某驾车来到福畅路与桂馥大道路口,王某边开车边扭头与副驾位置的朋友聊天,没有仔细观察路口交通信号灯,猛踩油门,快速通过路口。不料,路口信号灯正是红灯,与一辆按绿灯正常直行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摔下车。经送医救治,诊断为软组织多处挫伤。 民警对王某驾驶车辆闯红灯抢行路口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定驾驶员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两车车损和电动车驾驶员医疗费由其全额承担。 交巡警提醒:驾车不能分心,必须全神贯注。王某驾车分心分神,闯红灯害人害己,差点酿成大祸,请各位司机朋友要引以为戒,集中精神驾车,遵守交通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