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摩托车发烧友黄某通过非正规渠道,花了三万多块钱买了一辆二手雅马哈牌摩托车还赠送了一个“车牌”,明知道该车有问题,他还以为捡了便宜,抱着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处。 7月10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海事局路口处开展交通纠违行动时,一辆蓝黑色雅马哈摩托车从鲁能方向驶来。民警示意摩托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将车停下后,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他开始支支吾吾了起来,称自己只带了驾驶证,行驶证放在了家里。民警察觉出端倪,于是对这辆车所悬挂的号牌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号牌登记的是其他品牌摩托车,与该车明显不符。通过核查排除了该辆摩托车盗抢嫌疑后,民警对该辆摩托车进行了扣留,同时传唤该驾驶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黄某是一名摩托车发烧友,他一直想拥有一辆高档次的雅马哈摩托车,可市场价高达近10万元。今年7月初,他通过网上搜索,联系到了一个卖家,卖家称可以三万余元出售同款摩托车,并送他一副车牌使用。黄某就立即下了单。黄某接到车后,虽然意识到该车的车牌有问题,但他忍不住驾驶心仪已久的摩托车出去兜风,被民警查获。 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他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明确告知黄某,该车辆无任何手续,无登记上牌的条件,今后将无法上路行驶。 民警提醒各位车迷,购买心仪车辆需通过正规渠道,拥有合法的手续,再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切莫贪图便宜购买、使用没有合法手续的车辆,免得像黄某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