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当民警巡逻至G348国道小周加油站路段时,发现道路中间摆放着一堆货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民警下车后发现,道路边停放着一辆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正忙着将道路中央的货物往路边的三轮车上搬。为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帮李某某将货物搬到三轮车上,恢复道路畅通。 据李某某陈述,当天他托朋友给自己带来一些货物,朋友将货物放在客运车辆上,客车到达后由李某某自己去取货。当日10点25分左右,客车准时到达,李某某也早就等在约定地点准备卸货,因担心耽误客车行程,卸货时便直接将货物堆放在了道路中间,李某某称只是临时堆放,应该不会影响道路交通。 民警现场对李某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在车行道上随意堆放货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随意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属于违法行为。李某某也表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再为图一时方便而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