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7月19日14时许,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货一起轻型普通货车货厢内违法载人行为。违法驾驶员依法受到处罚。 |
城口县交巡警查处货厢载人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7月19日14时许,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货一起轻型普通货车货厢内违法载人行为。违法驾驶员依法受到处罚。 |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7月19日14时许,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货一起轻型普通货车货厢内违法载人行为。违法驾驶员依法受到处罚。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准载5人,实载7人,其中2名男子蹲坐在车厢内,该货车车厢内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民警对驾驶员陈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陈某及乘坐人员货车违法载人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对陈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
交巡警提醒:货车车厢载人,车辆行驶状态下,车厢内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可能会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希望广大驾乘人员不要贪图一时便利而置若罔闻,以免酿成事故,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