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骆军 武佳佳)“我们店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美容服务项目安全合规。”日前,当梁平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卫健委到辖区某美容美甲店开展“回头看”时,该店负责人说道。 2020年8月至2022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谭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上家吴某(另案处理)不具备生产资质,且在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仍然从吴某处购进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瘦脸针”等A型肉毒素产品,并私自售卖给消费者使用。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谭某所销售的A型肉毒素产品均为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据谭某交代,国内正品“瘦脸针”每支1880元,而他进价每支200元,卖给客户每支1280元。为了打开“市场”,谭某与当地美容美甲店老板开展“合作”——美容美甲店负责向顾客推销“瘦脸针”等美容项目,只要客人有需要,老板就会打电话给谭某到店做项目。“事成之后,我和美容美甲店五五分成。”谭某说,在丰厚利润的诱惑下,部分商家明知不合法但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2022年7月,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年12月,该案被移送至梁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A型肉毒素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其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均有严格要求,谭某的行为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办案检察官认真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从销售金额认定、涉案A型肉毒素产品危害性鉴定等方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有力完善证据链条。 2023年3月,该院就谭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一案提起公诉。鉴于谭某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梁平区法院依法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与药品销售、医疗美容行业相关的活动。谭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使用的医美产品是否安全?提供医美服务的机构是否正规?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消费者高度重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医美行业风险隐患,梁平区检察院于2023年4月向该区卫健委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美行业监督管理。 该区卫健委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响应,根据案件情节对谭某及涉案的美容美甲店处以6万元至9万元不等行政罚款,并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专项行动,于2023年5月至10月在辖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拉网式排查。“每到一处督查,我们都要向相关负责人宣传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药品的风险和后果,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执法现场,检查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美容美甲店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信用惩戒等手段,持续助力规范医疗美容市场,切实守护群众‘颜值安全’。”梁平区检察院检察长阳彬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