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环岛驾车该遵守怎样的交通规则?现实中,有部分驾驶人对此类规定并不清楚,进入环岛内全凭一己判断,“随心”驾车,殊不知如此操作最终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7月29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景奇路转盘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受伤。民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转盘处,两车车身不同程度受损。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测试,排除双方酒驾、毒驾嫌疑。 经调查,该起事故系白色小车驾驶员龚某进入环岛后未让已进入环岛的车辆先行造成。7月29日16时许,龚某驾车往草坪方向行驶,当车进入统景转盘时,龚某见前方黑色越野车行驶较慢,便打算加速超越前车,迅速通过环岛。在这个过程中,龚某未判断好车距,与越野车发生擦挂。 民警对龚某在环岛内未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两车修理费3000余元,并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路口为环岛时,环岛内的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机动车行经环形路口时,须及时减速通行。请广大驾驶人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