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尽管酒驾的危害已是老生常谈,但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渝北交巡警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中,现场查获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 7月30日凌晨,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在龙山路附近设卡开展夏季酒驾夜查行动时,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缓缓驶来。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高达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男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男子姓李。7月29日晚上,李某驾车到松石支路参加朋友聚餐,期间他喝了几瓶啤酒。聚会结束,李某认为深夜没有民警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结果,李某驾车刚上路行驶至龙山路附近,被民警当场查获。 李某的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严重威胁自身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外出,平安归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