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雨天行经弯道车速过快,很可能导致车辆失控。近日,王某驾车途经渝北统明路一弯道时,因车速过快,引发了追尾事故。 8月1日1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统明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两辆白色小轿车打着双闪一前一后地停在马路上,两车有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由后方白色轿车驾驶员王某驾车行经弯道时车速太快所致。当日晚上,统景镇突降大雨,王某见到下雨就想赶紧回家,便驾车一路飞驰,当行驶至统明路一处弯道时,因车速太快,加上雨天路滑,王某转弯时追尾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判定他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车损共计2000元。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王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雨天路面湿滑,行驶在乡村道路上,要降低车速,保持车距,遇到弯道注意减速,避免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发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