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长寿区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残联代表对该院办理的一座跨河人行桥缺失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整改效果回头看时发现,该桥东端已完成无障碍通道建设,桥西端不仅完成了无障碍通道施工,还加宽了桥头堡上下梯步,充分满足通行便利,桥两端均实现了无障碍通行。 据了解,今年2月,长寿区检察院接到人大代表反映,称桃源北一路跨河人行桥缺失无障碍通道。该院干警通过现场勘验、调取证据、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桃源北一路跨河人行桥系东西走向,从桥东端通行至市政道路的人行道上设有数级台阶,导致无障碍通行受到阻断;桥西端只有两段拐弯台阶与市政道路相衔接,亦无法实现无障碍通行;桥的东西两端均未建设无障碍通道,不便于残疾人、老年人或腿脚伤病人员通行,损害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整改前)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案件办理实效,该院于3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区残联派员参加,并通知长寿区住建委和建设施工单位派员参加。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后,该院与长寿区住建委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该院提出,区住建委应尽快落实整改方案完成桃源北一路跨河人行桥无障碍环境建设,并加强事前监管,确保今后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与主建设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步”。长寿区住建委全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后续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 3月至7月,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发现,3月底,桥东端已完成无障碍通道建设,截至7月下旬,桥西端无障碍通道施工完成,并加宽了桥头堡上下梯步,以充分满足通行便利。至此,桥两端均实现了无障碍通行。 (整改后)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7月底,该院还与长寿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长寿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和互通、沟通协商、办案联动等机制,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保护合力,共同保护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检察力量,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