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众所周知,未取得驾驶证资格前不能驾驶机动车,但总有些人罔顾法纪,以身试法,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月7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黄龙路附近设卡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一辆蓝色摩托车缓缓驶来,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男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随后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陈。据陈某交代,他因一直未通过摩托车的驾驶证考试,处于无证状态。事发当天,陈某着急出门办事,于是抱着侥幸向岳父借来摩托车出行。当他驾车行驶至黄龙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陈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他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存在隐患,驾驶员未经过摩托车驾驶证的培训驾考过程,缺乏安全驾驶的意识与必要技能,不利于其正确规范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