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老刘怕热不想走路,便抱着侥幸驾驶一辆报废摩托车上路,结果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8月6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瑞福路设卡开展路检路查,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车状态为已达到报废标准。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刘。据刘某交代,他在龙兴镇某工地上班,当天吃完饭后,他想到街上去买烟,虽然工地距街上只有1公里的路程,步行约10分钟,但由于天气炎热,刘某不想走路,为了快去快回,他突然想到工地里停放着一辆旧摩托车,便决定抱着侥幸驾驶该车上路。 刘某知道这辆旧摩托车是报废车,不能上路行驶,但他还是坚持到工地门卫处取了车钥匙,驾车出发。没想到,刘某刚驶出几百米,被民警查获。 因刘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交巡警提醒:报废车没有经过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也无保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请广大驾驶员人切勿违规驾驶、购买报废车辆,看似节约了金钱成本,却给生命安全带来了潜在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