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高洁)夏日炎炎,要是吃饭时喝上几杯冰啤酒,确实非常解暑又清爽,不过要是喝了酒驾车,那就追悔莫及。这不,渝北驾驶员李某吃面时口渴难耐,喝了一瓶冰啤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刚行驶不到2公里就被查获,受到处罚。 8月6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木兰路设卡盘查过往车辆的超员超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时,一位摩托车驾驶员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走近他时,便闻到一股轻微的酒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李,渝北人。据李某交代,他在木耳镇某加工厂上班,当天早上下班后,他去吃了二两小面,由于天气较热,吃小面时他又点了一瓶冰啤酒,几口啤酒下肚,李某感觉凉快了不少。吃饱喝足后,李某完全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常识抛之脑后,骑上自己的摩托车便往家驶去。谁知,刚行驶不到两公里,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前贪杯,驾后追悔。多少饮酒之人都是抱着侥幸心理驱车上路,最后换来的只有血和泪一时任性,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