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在村务公开时,都会注意对群众的个人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处理,而且还组织干部职工、村干部开展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培训。”近日,酉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苍岭镇岭口村对一起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一名村干部说道。 今年4月,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摸排线索时发现,苍岭镇岭口村村委会在村务信息公示栏上公示的酉阳县2023年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明细表、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和2023年度人身意外险缴费台账等259条涉及公民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的个人信息均未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曾联合印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赵培珪介绍:“该公示信息涉及人数众多,极有可能导致被公示人个人信息泄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摸清这是个例还是存在类似情况,赵培珪带领干警前往相邻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相邻7个乡镇进行全面摸排后,检察官发现,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的党费收缴统计表、村(社区)后备力量情况统计表、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公示表等表格均存在直接公开居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情况。 4月底,该院根据摸排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分别与涉及此类问题的相关乡镇政府逐一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并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各村民委员会公示的公民个人信息开展排查,对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未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及时责令改正。 经过磋商,相关乡镇政府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磋商意见并进行整改。截至5月底,各乡镇积极对村务公开栏公示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采取加密、去标识化处理或将已过公示期的取消公示,并及时销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同时,组织辖区所有行政村对公示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个人信息未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的公示内容进行整改。 为了强化长效长治,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相关乡镇还组织政府职工、村干部开展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为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并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实行月提醒、季度暗访、年考核,督促镇政府职工、村干部形成良好的公示工作方式。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和刑事检察协作机制,协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一体化办案,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少谷说道。 记者 饶 果 通讯员 杨 芳 周 标 |